权力编码
ZJSrsj-xzfw-38
权力名称
特殊工时制审批
实施主体
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权力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2、《湖北省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法》鄂人社发[2009]13 号第五条“企业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需提交的材料
1、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劳动者意见表;
4、枝江市企业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表;
5、企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
6、企业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7、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后,对职工采取何种休息办法的规定。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期限
20 日(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09〕13 号)第七条规定)
承办机构及
联系方式
政策法规科
4219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