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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公务员培训证书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审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7浏览次数: 字号:[ ]

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枝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和大型企业:

  根据《公务员培训规定》、《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省政府第211号令)和《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公务员培训证书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审验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函[2017] 117号)要求,现对全市2017年度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学时登记情况进行年度审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验时间

  全市2017年度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审验工作时间为2017121日至2018228日。

  二、验证工作携带的材料

  1.公务员持有的《公务员培训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持有的《继续教育证书》。

  2.纸质及excel电子版的2017年《证书》年度审验名册表(附件)各一份(请在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枝江人社工作群共享栏中下载)。

  3.《证书》验证由各部门、各单位指定一名经办人,由经办人在规定时间内将单位审验对象的学习成绩单下载打印粘贴到《证书》上,连同纸质及电子版《证书》年度审验名册表及所需证明材料集中后,一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705室)进行年度审验。联系电话:4219026

  三、审验要求

  1.对《证书》审验不合格或未完成年度培训学时的公务员应严格按照公务员培训规定要求,年度考核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专业技术人员则应严格按照《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省政府第211号令)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4号)要求,不得晋升、聘任或续聘专业技术职务。

  2.市直各业务主管部门将2018年继续教育专业知识培训计划和办班相关材料,一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附件:1.《2017年枝江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证书审验情况登记表》

  2.2017年枝江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审验情况登记表》

  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1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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