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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提高 发放范围扩大

发布日期:2011-09-29信息来源: 枝江市养老保险管理局 信息作者: 付国刚、肖玉梅、赵黄玲 浏览次数: 字号:[ ]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离休干部的关怀和照顾,日前,中央组织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决定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生活补帖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基体离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三个月的基体离休费; 1937年7月7日至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基本离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两个半月的基本离休费;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生活补帖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基本离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基本离休费。扩大离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范围,对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基本离休费,作为生活补帖。

  为了将党的关怀及时传递到每位离休干部手中,确保离休干部生活补贴在“七一”前夕发放到位,枝江市社会养老保险局组织专班,加班加点,现已将全市企事业单位105位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按新标准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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