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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失业金期满需及时续缴医保

发布日期:2015-06-19浏览次数: 字号:[ ]

 

市人社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个人应及时续缴医保,如出现断保,会直接影响医保待遇。现有不少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后,往往忽略了及时续缴医疗保险,给个人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带来影响。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应及时续缴医保,否则会影响医保待遇的享受。首次续缴,需持个人有效证件之一《社会保险养老手册》、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市人社局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大厅25-27号窗口办理缴费核定手续,再到市地税局缴费。以后续缴可直接到农行各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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