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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完善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办法

发布日期:2011-09-29信息来源: 枝江市养老保险管理局 信息作者: 胡振坤 浏览次数: 字号:[ ]

  枝江市为了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确保参加企业、机关事业、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养老保险人员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根据不同参保对象采取不同的认证办法,从3月1日起对全市21072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全面开展资格认证工作。

  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由离退休前原所在单位负责,以书面认证为主,分单位进行。各单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机关事业保险服务窗口领取《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表》,按要求认真进行核对、填写,并将核对结果报主管局或镇政府审核盖章后送市社会养老保险局进行认证。

  二是企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和失地农民生活补贴享受人员,按四种办法进行资格认证:一是居住在马家店街办、董市镇的人员,统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进行资格认证;二是居住在其它镇的人员,市养老局组织资格认证专班到养老金发放点进行资格认证;三是高龄或因病行动不便的人员,市养老局安排专人上门进行资格认证;四是居住在外地的人员,以协查认证、照片认证和网上视频认证的方式进行。

  三是农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享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及享受老农保待遇10年以上的人员,由镇(街办)负责进行资格认证。市养老局将需进行资格认证人员名册分送至马店街办及各镇,以村为单位进行认证,认证结果经镇政府(街办)审核盖章后送市养老局。

  四是供养遗属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委托市邮政局进行资格认证,各邮政支局每月对本辖区内的供养遗属进行认证,未按月参与资格认证的人员,市邮政局将名单送市养老局,次月起停发遗属待遇,凡未按规定审核导致遗属待遇多发的,由市邮政局负责追回。

  枝江市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作为防止养老保险基金流失,保证社会化发放工作健康开展的一项重要措施。除集中开展资格认证外,各镇和相关部门安排专人常年开展此项工作,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认证的,从次月起开始停发养老保险待遇,待补办资格认证手续后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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